【澄清公告】南京江北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制造及测试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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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5-09-15 16:35:47

采购商:
公告类型: 公告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编号: ****
项目地区: **省
截止时间: 2025-09-28 00:00:00 标书代写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25*****-01SJGH

项目名称:

****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设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项目负责人从事设计业务的,未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担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的描述,请投标按照最新承诺书要求及格式编制。

2、修改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第9条,修改后:“9、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结果。”

3、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条,修改后“10.8综合服务费由招标人、中标人按现行规定各自缴纳。上述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并已综合体现在报价中,不单列,结算不调整。公证费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 09:20 未改变。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新区科创大道9号A1栋
地址:

**市**区**路180号星汉大厦8A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杨文斌

电话: 02**********
电话:

13*********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中心) ****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25*****-01SJGH

项目名称:

****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设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项目负责人从事设计业务的,未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担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的描述,请投标按照最新承诺书要求及格式编制。

2、修改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第9条,修改后:“9、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结果。”

3、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条,修改后“10.8综合服务费由招标人、中标人按现行规定各自缴纳。上述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并已综合体现在报价中,不单列,结算不调整。公证费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 09:20 未改变。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新区科创大道9号A1栋
地址:

**市**区**路180号星汉大厦8A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杨文斌

电话: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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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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