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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雪、熊博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县字第(2016)05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我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进行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0-****308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谭雪、熊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县盐井镇新区黄**岸2#3F4F | 301.29 | 商服用地/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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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