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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二、三季度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4年9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005
通讯地址:****环境局4003室
邮 编:62811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县城秦兴隧道建设项目 | 广青环审〔2025〕1号 | 2025.5.26 |
| 2 | 年加工5000万个玻璃酒瓶、2000万个玻璃杯生产项目 | 广青环审〔2025〕2号 | 2025.8.21 |
| 3 | **县建峰镇**村弃土场项目 | 广青环审〔2025〕3号 | 2025.9.10 |
附件1:广青环审〔2025〕1号**县城秦兴隧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2:广青环审〔2025〕2号 年加工5000万个玻璃酒瓶、2000万个玻璃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3:广青环审〔2025〕3号 **县建峰镇**村弃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