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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许政办〔2013〕59号)的有关规定,****社区、办事处、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初审,市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现将2025年8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常态化受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经审核,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12户: 田*辉 常* 赵*会 樊*花 李*安 王*南 孙*立 寇*芳 刘*萍 王* 菅*志 刘*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本人携带有效书面资料向****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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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