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专精特新产业园(****创业园A区)开发建设可行性论证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2、 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谈判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①或资质②:
①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凡愿意参加谈判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5日(**时间,下同)至2025年9月18日(节假**常发售),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 https://qzdh.****.cn/#/)免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
①潜在谈判供应商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 https://qzdh.****.cn/#/home)本招标公告页面点击“购买标书”,填写联系人信息获取匿名账号后,使用手机短信收到的匿名账号密码登录平台,即可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后续投递电子文件及开标解密均使用该匿名账号进行操作。标书代写
②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3302)。
③潜在谈判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匿名投标项目购标流程”,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六、谈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时间)。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谈判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谈判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谈判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谈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谈判文件(etnd格式),以**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系系统显示数据为准。谈判供应商须同时将密封的纸质谈判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省********二楼),否则按逾期送达处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谈判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谈判文件(etnd格式)和纸质谈判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谈判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省********二楼设置开标会场,诚邀谈判供应商到场参加开标会。
(3)电子谈判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60分钟内为各谈判供应商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谈判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谈判供应商须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3.0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行解密操作,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请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33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80****9087,传真:0595-****2555,邮编 362500。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县浔中镇东埔路5号(福****管理委员会1楼))联系人:小徐 , 联系电话:159****9920。
九、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户名:********公司,账号:3500 1656 6070 5250 8064。
十、有关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 https://qzdh.****.cn/#/)上公布,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本项目平台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产生的平台交易服务费用详见《**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2025 年版)》(德瓷市场[2025]2号)。(本项目按照收费文件中的采购服务类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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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