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高纯气体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22日。
电话:0379-****6645 传真:0379-****1042 通讯地址:**市老**九都路328****环境局(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高纯气体工艺提升改造项目 | ****开发区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开发区石化园区,对厂区内现有1300吨/年高纯六氟化硫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通过改造整流器,提升电解槽电流,实现产能提升,达到1550吨/年,另拟利用现有四氟化碳生产线北线的12台闲置电解槽生产高纯六氟化硫,并新增氟硫反应器、热解装置、碱洗塔等设备,增加六氟化硫产能450t/a。改造后,厂区高纯六氟化硫总产能可达到2000t/a。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均为依托厂区现有,总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均依托厂区现有,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电解槽阴极放空废气均采用“三级水洗+一级碱洗”进行处理;精馏尾气经尾气捕集器(冷凝)处理;电解槽捞渣及电解质回收废气采用“二级酸雾吸收塔(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粗品车间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后送至配套的酸雾吸收塔处理;氢氟酸灌装废气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 2.废水。项目产生的含****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水系统、纯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