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环审〔2025〕12号关于嵩县老铁废旧物资回收厂嵩县废旧物资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洛阳-嵩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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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环审〔2025〕12号关于******废旧物资**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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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蓝****公司编制的《******废旧物资**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陆浑镇柏坡村168号,为解决项目周边纺织品、制衣企业废纺织碎料去向问题,租赁****公司已建空置厂房。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废****填埋场处置;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对环境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严格落实《**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4]28号中的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和清扫,周围设围挡防护,物料遮盖,车辆封闭运输,避免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厂区各构筑物周边设置绿化带、厂区空地绿化,格栅、调节池加盖密闭,污泥浓缩间密闭处理;并在池体等构筑物周边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染物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3、废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不外排;清洗废水、泡洗废水经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车间内噪声源强较小,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水处理系统水泵,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5、固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饼、电加热浸泡锅沉淀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水利、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5年9月15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71400

联系电话:0379-****5608

抄送:****环境局****大队

**佳蓝****公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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