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宣传部与****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是我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领的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是全省对内对外宣传的中流砥柱,**与之**多年,取得了明显成效。**日报及其所属新媒体平台传播效果好,其记者业务素质强,且对需求响应较好,符合我市宣传要求。该项目实施将根据**市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宣传要求,以特刊专题宣传、系列主题宣传等形式,策划、挖掘、讲深、讲好**故事,全媒体展现**品牌,持续提升宣传效果。为持续巩固宣传效果,拟继续与****开展2025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是我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领的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是全省对内对外宣传的中流砥柱,具有不可替代性。《**日报》****集团公开发行的刊物,****宣传部计划在《**日报》刊登《幸福**》特刊,在云报全媒体加大对**宣传及日常报道,****集团建立**关系。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规定。
名称:****
地址:**市**区日新中路516号
2025-09-16至2025-09-22
其他: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贰份,请异议方同****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抚仙路86号
联系电话:0877—****14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66号
联系电话:0877-****82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电话:0877-****190、153****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