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五一北路42号**省工艺美术大楼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35.00(万元)
评审总得分:97.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省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 公众号运行维护、视频号制作推送、宣传推广、影像资料数据库、信息巡查等 | 为加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的规范建设、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期满、成交人服务完成并在采购方收到成交人提交的纸质验收申请函后,采购方根据采购人对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成交人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重做、修改,由此造成的损失、交付时间延误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楠楠、游栋明、林晓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其中,依据上述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按人民币伍仟元(¥5000.00)计算。
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
3、请将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50********0232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政策性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给予本采购包报价总价15%价格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为人民币297500.00元进入价格评审。
**省燎原****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给予本采购包报价总价15%价格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为人民币212500.00元进入价格评审。
******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给予本采购包报价总价15%价格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为人民币259250.00元进入价格评审。
******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给予本采购包报价总价15%价格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为人民币313650.00元进入价格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市**区湖东路78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591-****3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座23层
联系人:欧柳燕、吴明珠、陈顺美
联系方式:0591-****0142-8006
邮 箱:****@163.com。
十、发布媒介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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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