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信息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1 |
车辆定位系统 |
详见商务和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并完成使用培训且通过验收 |
**市**区(甲方指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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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车辆定位相机 |
台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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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车位诱导管理器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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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车辆定位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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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车场综合管理系统终端及服务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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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车场综合管理信创服务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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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车场综合管理系统客户端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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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智慧车场综合展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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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LCD拼接屏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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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拼接控制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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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LCD屏前维护支架 |
台 |
6 |
|||||
| 3.4 |
配套线缆 |
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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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户外LCD宣传展板 |
台 |
1 |
|||||
| 3.6 |
国产信息发布系统 |
套 |
1 |
|||||
| 4 |
互联式智能照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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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50A大电流照明控制器 |
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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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86开关信号采集器 |
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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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弱电箱 |
套 |
4 |
|||||
| 5 |
车辆出入控制系统 |
|||||||
| 5.1 |
道闸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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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出入口视频单元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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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
出入口LED显示单元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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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防砸雷达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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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辅助立柱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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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
出入口控制终端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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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车场安全防护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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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可视化红外火焰探测器 |
个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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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筒型网络摄像机 |
个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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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硬盘 |
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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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128路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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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24口POE交换机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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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24口汇聚交换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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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机柜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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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安防管理系统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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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智慧车场综合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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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
基础数据管理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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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车场智能管控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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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
车场态势多维感知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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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
车场三维模型 构建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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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智慧派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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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
离线派车审批终端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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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
无纸化派车系统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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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系统集成(含服务)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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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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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20万元;
3.最高限价:12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截图且必须清晰可见)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9月24日, 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网址: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模板见公告附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0月9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市**区**南街101****中心7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市**区**南街101****中心7层。标书代写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9月26日 9 时30 分。
(二)踏勘地点:**市**区(具体地址与踏勘联系人联系)。
(三)联系人:谭老师。
(四)联系电话:178****3123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请各投标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现场踏勘授权委托书”,于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踏勘(逾期不候)。投标供应商在现场签到,踏勘结束后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现场踏勘授权委托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通用文件附页部分(两表均由投标供应商各准备一式两份,不得更改格式及内容,并带到踏勘现场)。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李老师
办公电话: 028-****8372/3
地址:**市**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 028-****8315
采购机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