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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符合2025年度**区第二批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单位共145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据文件要求对发放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073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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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