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体裁分类: | ||
| 生命周期: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0 14:21 | |
| ****环境局关于《****年产200万吨高端涂镀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0万吨高端涂镀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吨高端涂镀层板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疏港大道1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车间、酸洗车间2间、****中心,建设4条冷轧生产线、5条热镀锌生产线、1条彩涂生产线、2条酸洗生产线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新增年产200万吨高端涂镀层板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总额500000万元,环保投资3430万元。占总投资的0.68%。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洗废气、冷轧油雾、脱脂碱雾、退火炉燃烧废气、钝化烘干废气、彩涂废气、废酸再生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氧化铁粉输送粉尘、危废库废气、****处理站废气等。收集后分类处理。1#酸洗车间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冷凝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酸洗车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冷凝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冷轧油雾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脱脂碱雾通过“槽边收集+洗涤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退火炉燃烧废气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钝化烘干废气收集后进入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调漆辊涂废气收集后通过天然气退火炉燃烧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流平固化废气通过DTO高温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酸再生焙烧炉燃烧废气通过3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酸再生废气通过“冷凝+洗涤塔+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酸、新酸、再生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通过“冷凝+洗涤塔+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氧化铁粉输送及包装产生的粉尘通过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过3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预留烟道于食堂所在楼顶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体采取密闭设计。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废乳化液、脱脂液、热镀锌脱脂清洗废水、热镀锌后光整废水、彩涂脱脂喷洗废水、碱雾治理设施废水、酸洗后漂洗废水、酸雾治理设施废水、废酸再生工艺废气冷凝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浓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废乳化液、脱脂液、热镀锌脱脂清洗废水、热镀锌后光整废水、彩涂脱脂喷洗废水、碱雾治理设施废水、酸洗后漂洗废水、酸雾治理设施废水、废酸再生工艺废气冷凝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站浓水一并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长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长江。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未涉及到的污染物执行《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开卷机、卷取机、组合焊机、退火炉、锌锅、钝化机、干燥装置、辊涂设备、固化炉、磨床、空压机、废酸再生系统、循环水系统、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等措施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氧化铁皮、废轧辊、废反渗透膜、废过滤介质、锌渣、废包装材料、废滤料、污泥、废分子筛、含酸废渣、乳化液残渣、油雾净化器废油、碱渣、钝化液残渣、辊涂漆渣、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酸液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氧化铁皮、废轧辊、废反渗透膜、废过滤介质、锌渣、废包装材料、废滤料、污泥集中收集后于厂内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设备厂家回收。含酸废渣、乳化液残渣、油雾净化器废油、碱渣、钝化液残渣、辊涂漆渣、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活性炭于危废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酸液经废酸再生系统(喷雾焙烧法)再生后回用。 | |||
| 公众参与说明: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160 | ||||
| 受理部单位: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707 | |
| 通讯地址: | 安****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