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1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污染地块管控不力。2023年全市40个土壤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任务仅完成13个,整体推进实施较慢。个别污染地块出现违规开发利用现象,如**市**区竹埠港老工业区污染地块存在生产企业(**市滴水****公司),******公司等虽已停产但未完成厂房拆除等退出工作,北二环四桥**桥头北侧匝道旁污染地块内**有通信预备用房。一些历史遗留场地污染问题治理效果欠佳。******工厂信访问题较为突出,场地调查不完善,风险管控不到位。****煤矿废旧**前期治理效果不佳,裸露地块较多,现场堆放大量工业废渣。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完成全县土壤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任务;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现象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加快土壤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实施进度,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优先监管地块任务。
2.2024年6月底前,完成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整改任务。
3.2023年底前,****煤矿遗留工业废渣,2024年6月底前完成裸露区域复绿。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县2023年优先监管地块一共5块,其中**县梅林桥镇麦子石铬盐厂优先监管地块作为**省第一批优先监管地块移出地块建议清单名单之一、其余4块地块于2023年12月,完成整改与销号,四块地块均无违规违法开发情况。
2、2023年9月,该案件已经办结,****政府上报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结材料
四、核查验收意见
整改目标已经达成和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同意上报销号。
五、今后工作打算
****政府和相关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该单位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人:王孝文 ,联系电话:182****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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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