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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23号)文件要求,现将**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中期调整作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5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应。
地址:****办公室(**县狮山镇环**路149号)。
联系电话:0878-****254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州**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中期动态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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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