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49MW)热电联产机组“抽改背”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326
电子信箱:whhbjwrwpfzlkzk@wh.****.cn
通讯地址:**省**市**区塔山中路317****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13号
邮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2(49MW)热电联产机组“抽改背”节能改造项目 | **市**区秀**路19号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项目将1×C49-8.83/0.98高温高压单缸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改造为B38-8.83/0.98型背压式汽轮机,拆除凝汽器,不新增锅炉容量。配套改造汽轮机本体、补水系统等,建设背压排气外供系统等,锅炉、上料系统。 |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