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秦安县昊飞建材有限公司商砼站建设项目等)

审批
甘肃-天水-秦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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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商砼站建设项目等)
发布日期: 2025-09-16 10: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商砼站建设项目

**县陇城镇**村

****

**绿****公司

项目拟占地面积17638.0m2,主要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设计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套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楼、石料库房(原料区)及配套辅助工程等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2.废气。原料、产品运输过程车辆全封闭;混凝土搅拌机置于封闭搅拌楼内,搅拌机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封闭式料棚、皮带机密闭,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搅拌工序经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的排气筒,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限值;水泥、粉煤灰每个筒仓配套仓顶除尘器,湿砂装卸、储存、****搅拌站共用封闭式料棚、皮带机密闭,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回用于生产;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制品厂聚乙烯树脂注塑吹塑加工项目

****园区

****制品厂

**绿****公司

项****工业园区,产品主要为不同规格的立式塑料桶、壶及塑料筐,设有吹塑及注塑设备,年生产各种规格塑料周转筐共40万个,塑料桶、篮、壶共30万个。

1.废气。上料废气、破碎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4要求;吹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9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冷却水储存于冷却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后期维护主要生产设备,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间建设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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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8-****339,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6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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