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官桥镇高庄行政村**寺自然村环境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9月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成交结果公示: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府城镇中都府邸办公楼5楼513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壹万伍仟零柒拾元贰角玖分(815070.29元)
评审报价金额:捌拾壹万伍仟零柒拾元贰角玖分(815070.29元)
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黄口镇黄新路中段东侧 188 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壹万肆仟玖佰元(9149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玖拾壹万肆仟玖佰元(914900.00元)
2、原成交结果公示: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项目经理:蒋翠丽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3191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更正为:
| 工程类 |
| 项目经理:陈风侠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7245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更正日期: 2025年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恒大御景湾;联系人:杜工,联系方式:157****300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官桥镇
联系方式: 王部长 175****4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区恒大御景湾
联系方式: 杜工 157****30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杜工
电 话: 157****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