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二洞桥片区 Bm-1-1a 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四川-南充-嘉陵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区二洞桥片区Bm-1-1a****中心点位坐标:东经

106.****46843,北 纬30.****86118) 位 于 二 洞 桥 片 区 , 面 积 为

44707.05m2,地块历史使用类型为农用地、荒地,根据**市**区

政府土地规划,拟将其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

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土

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省生

态环境厅、****信息化厅、******厅、**省住房

****建设厅,2018年12月14日)、《**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

治规划》(川环发〔2022〕5号)和关于印发《**市拟收储(出让、

划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准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

环发〔2018〕7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快地块开发利用,保护地

块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和人群的健康安全,**市**区自然**和

规划局按照要求,对使用区域的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工作,旨

在为明确**市**区二洞桥片区Bm-1-1a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

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为地块使用权人对本地块的开发和利用决

策提供科学依据。

由于本项目扩建区域基本为农用地,所以调查过程应按照2020

1年6月2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中就“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

问题的回复”意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并参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专家评审指南》中的规定,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即:先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识别,经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后,

通过专业分析能够排除地块未受到污染可以结束调查,编写调查报告。

**市****规划局委托**蜀蓉恒舟环境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市**区二洞桥片区Bm-1-1a

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

术人员展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资料分析、污染源识别

等工作,最终形成了本报告。

现场踏勘、人员调查及历史卫星影像图发现,地块历史曾有地形

地貌整理、地块内部有硬化场地且地块西部修建有项目部临设等情况,

这些因素对调查地块可能造成影响。地块施工整理前有些资料或信息

无法获得,现场无法全面的进行踏勘来判断地块现在的土壤质量状况。

仅能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及相关人员访谈资料形成初步调查,增加了地块现状评价结果的不确定性。

主要结论

(1)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结果显示,**市**区

二洞桥片区Bm-1-1a地块不是污染土壤,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不存在重

污染企业,且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农业或工业污染事件。总体

而言,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能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的标准,

该地块可以作为一类用地开发使用。

(2)根据现场XRF分析仪现场数据,该地块重金属数据(Ni、

Cu、As、Cd、Hg、Pb、Cr)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省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限值。

总体而言,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省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一类用地

的要求。

(3)**市**区二洞桥片区Bm-1-1a地块周边地下水未开采

使用,地表水未开采使用。地块区域无潜在的水污染源,无污染记录。

该地块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无污染风险。

(4)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调查核实后,

最终得到如下结论: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荒地,地块历史不涉及工矿用

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

75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其他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不存在污染痕迹,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

险较低等情形。调查分析认为该地块土壤受污染的风险较小,调查结

果表明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采样检测分

析。

(5)**市**区二洞桥片区Bm-1-1a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

地开发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