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广****公司“广****公司氧化铝及配套项目-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变更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第二批)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市企沙工业区。
二、项目概况
(一)批准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811.32㎡,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且≤1.5,建筑密度:≥35%且≤45%,建筑限高≤100米。
(二)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811.32㎡,总建筑面积473001.87㎡,计容建筑面积804465.43㎡,容积率0.62,建筑系数39%,绿地率13.83%,机动车位374个。
(三)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本次公示的建(构)筑立面设计方案为:分解分级、除盐水站、焙烧区域10kv配电室、蒸发35/10kv区域配电所、热电站主厂房变频室、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厂前区生****体育馆)、全厂制冷站。
(四)调整内容:本次调整的内容主要为对除盐水站、焙烧区域10kv配电室、蒸发35/10kv区域配电所、热电站主厂房变频室、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厂前区生****体育馆)、全厂制冷站的建(构)物轮廓以及部分厂区布局进行微调,其他不变。
(五)****2025年7月16日本项目批前公示作废。
三、公告地点
(一)《**日报》《南国早报》《**日报》等任何一家覆盖**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网站: http://fcg.****.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市企沙工业区。
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管理科(联系电话:0770-****075,**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项目区位图
原审批总平面图
鸟瞰图
变更后总平面图
分解分级效果图
除盐水站效果图
焙烧区域10kv配电室
蒸发35/10kv区域配电所效果图
热电站主厂房变频室效果图
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综合楼效果图
体育馆效果图
全厂制冷站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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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