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 石发改审〔2025]24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石****社区一****社区**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087.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087.24㎡,地下建筑面积0㎡,包括教学建筑建筑面积11935.43㎡,其他建筑面积4201.62㎡,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950.19㎡,总计容建筑面积16640.53㎡,停车位14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综合管网、绿化、道路及运动场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1289.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944.735487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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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南宾镇煤坪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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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金开大道升伟晶石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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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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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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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50****4678 | 联系电话: | 023-****685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事务中心 | ||
| 电话: | 023-****7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