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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9588260 | 建设单位法人:汤光宇 |
| 文老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工业园区 |
| 10000吨锦纶6差异长丝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C175-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 |
| 经度:106.101834 纬度: 30.739301 | ****机关:****保护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5-12 |
| 川环审批〔2014〕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5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95882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795902T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6C7LFA1Y | 竣工时间:2025-07-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808Py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000吨锦纶6差异长丝项目生产规模为:HOY丝:2000吨;DTY丝:8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10000吨DTY丝 |
| 未建设原批复中的前纺工序,仅保留原批复中的后纺工序,项目变化前后总的生产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前纺工序和后纺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仅建设后纺工序 |
| 本项目无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由锦纶6切片变为POY丝(原前纺工序生产的),直接外购原中间产品POY丝作为原料,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种类、污染物排放量,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前纺车间、后纺车间及食堂。 前纺车间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单体废气经单体抽吸装置集气后采取文丘里洗涤净化器用脱盐水对己内酰胺废气进行吸收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油雾废气无组织排放。 后纺车间油雾废气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废水:项目所有废水均经相应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地坪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采用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质检废水采用臭氧氧化预处理,单体吸附废水采用文丘管降温后析出己内酰胺晶体,己内酰胺晶体定期打捞等预处理;所有生产废水预处理后再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生活废水****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江。噪声: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及优化总图;土壤、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丝、织样检测品、废****回收站,废活性碳、油剂废桶、****油厂家回收,废油纱布/手套、纺丝箱体过滤器中的不凝胶、喷丝板清洗废液、废油剂、己内酰胺晶体送**省****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其中前纺车间和食堂未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后纺车间油雾废气配置18套加弹设备,对每套加弹设备配置1套除油消声器(一种节能低耗油雾分离装置),并配套集气管道,废气经除油消声器收集处理后由同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其中前纺车间和食堂未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项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纯化水制备反****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质检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收集在废水收集池,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未发生改变;冷冻站冷冻机组采用单独设备间隔声,安装减震垫,空压站空压机组自带隔音箱体,空调系统风机组减震垫,软连接,后纺屋面冷却塔吸音隔音材料。固体废物: 其中前纺车间和食堂未建,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丝、织样检测品、废****回收站;油剂废桶交有利用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废油纱布/手套、废油剂、废机油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九洲****公司处置。 |
| 废气从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废水产生量减小,为间接排放口,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噪声治理措施强化,有针对性,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增加,其余设备噪声治理措施不变;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油剂配料间采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及燃气浓度探测器,在控制室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喷淋装置。 安装消防管道设施,设置200m3。的风险应急池,同时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必须设置闸门。 危废临时暂存库,远离易燃、易爆物体储存和生产场所,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防腐、防雨和防流失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变动后项目直接外购成品锦纶6POY丝生产弹力丝(DTY),不涉及化学物质,不会再产生己内酰胺,属于轻污染行业,项目纺丝油剂仓库设置防渗漏及围堰措施,厂房配备应急救援物资,不会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同时按照原环评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并配备事故废水收集箱。 |
| 不会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296 | 0 | 0 | 0 | 0.53 | 0.53 | |
| 0 | 0.132 | 0 | 0 | 0 | 0.132 | 0.132 | |
| 0 | 0.033 | 0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11 | 0 | 0 | 0 | 0.511 | 0.511 | / |
| 1 | 除油消声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排放限值 | 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后纺车间配置18套加弹设备,项目对每套加弹设备配置了1套除油消声器(一种节能低耗油雾分离装置),并配套集气管道,废气经除油消声器收集处理后汇集入同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 1 |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冷冻站冷冻机组采用单独设备间隔声,安装减震垫,空压站空压机组自带隔音箱体,空调系统风机组减震垫,软连接,后纺屋面冷却塔吸音隔音材料等降噪措施 | 厂界环境噪声 |
| 1 | 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分类收集系统,加强用水管理,确保各类废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及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特点,依照分区防渗的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 完善了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分类收集系统,项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纯化水制备反****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质检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收集在废水收集池,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
| 1 | 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妥善收集和保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综合利用、处置过程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九洲****公司处置。并加强了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综合利用、处置过程的管理,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1 |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其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因此要求采用有效的监控手段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并配备灵敏、准确的预警系统,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和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其事故导致环境污染。 | 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DTY油剂、废油剂、废机油等。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了对其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因此要求采用了有效的监控手段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并配备灵敏、准确的预警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应急预案和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前暂未导致环境污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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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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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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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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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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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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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