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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抗旱减灾防灾和生态保护等的作用,****政府同意,****将视作业天气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区、**区、**市、**县、**县等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具体作业时间、地点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作业期间公民如发现火箭弹残骸,切不可私自处理,****气象局联系,联系电话:****034、****72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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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