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公建民营”招商公告(第三次)
为进一步完善**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丰富银发经济业态,拟引入社会资本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营管理****二期项目,现就本次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目的
引进具备养老机构运营经验和实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二期项目,打造集养老、康复、医养于一体的普惠型社会化养老机构。
二、招商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二期
(二)项目位置:**县映秀镇渔子溪村
(三)项目规模:占地面积5829.26平方米,建设面积9351.68平方米,建设床位200张。
四、运营期限及租金标准
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十五年。租金标准为8元/㎡/月,月租金74813.44元,年租金897761.28元,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运营方合法经营、运营情况良好的,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签。
五、运营方要求
(一)具有经营养老机构的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二)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从业经历,具有与项目运营管理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和管理服务团队;
(三)投入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需完成全部装修施工,且通过消防验收,具备运营条件;
(四)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理念负责机构运营管理,项目承接后不得转让或转包,独立承担管理运营行为的债权债务和相关法律、行政、经济责任;
(五)了解招商项目情况,对项目风险有充分认知,并提交项目的运营管理方案等响应资料;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运营要求
(一)资产归属不变。委托方拥有项目所有权,投资方享有项目经营权。
(二)机构属性不变。投资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运营管理,不得从事与养老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行为。
(三)服务对象不变。投资方主要接收社会化老人,应当预留一定数量的兜****政府兜底保障工作,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退出要求
运营方有下列行为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发生重**全事故的;
(二)转让、转包,改变经营范围的;
(三)出租、出借资产,以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对外投资的;
(四)歧视、侮辱、虐待老人情节严重的,开展非法集资、违规乱收费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八、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社保登记证正本或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
(****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损益利益分配表复印件);
(四)运营管理方案,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证明材料;
(五)提供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从业经历和经验证明材料。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9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意向企业或社会组织请提交1套电子版和3套纸质版****民政局三楼老龄与养老服务股。联系人:**,电话:135****0249,邮箱:****@163.com。
十、评审方式
报名结束后,****民政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响应方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方,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