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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拟由失业保险基金****事务所****公司****公司等86家单位发放2025年第二批稳岗返还,现向社会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若有异议,请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27-****771。
附件:市本级2025年第二批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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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