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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市场暂行条例》(****)和《**省人力**市场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公司向本机关提交了变更机构经营住所的书面报告,经审查,该公司符合人力**服务机构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市****公司
经营住所地址(变更前):**市**区迎宾大道西75号123室
经营住所地址(变更后):**市**区好景街14号首层22-24 A-F轴自编A2
机构法定代表人:叶*昌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0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联系。
联系地址:**市丰裕路5号(邮编:529020);联系电话:07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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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