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产品(第三批)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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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局,派出机构,****集团****公司、**省****研究院、****公司、重****研究院:

根据《**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025年)》部署,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温材料、木质骨灰盒和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

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集团****公司、**省****研究院、****公司、重****研究院承担。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由各县****管理局、派出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市局上报后处理情况。****监督处将随机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过程现场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承检单位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并严格遵守《合同书》有关承诺。

(二)负责抽样单位开展抽样工作时,要主动与各县****管理局、派出机构联系,并告知相关工作;各县****管理局、派出机构应给予配合;

(三)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局发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实行抽样、检验分离;未经市局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样品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如在抽样工作中发现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无需检验即可判定违法的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监督处,并同时报告涉嫌违法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管理局,****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必****监督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以明显不合理的样品价格等方式阻碍、拒绝或者不配合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立即报告****,并同时报告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核实情况,并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拒检认定表上签字盖章。

(五)承检单位及时将检验报告和检验情况汇总表发送给****质量监督处。

(六)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时间(具体抽样时间、地区等安排见附件1),确保按时上报抽查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并保证信息全面、准确。承检机构出现严重检验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通****管理局。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陆文福 联系电话:0871-****7343)






19.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doc

20.木质骨灰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21.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22.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23.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25版)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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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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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产品(第三批)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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