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担《**市**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扩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扩容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产业集聚区西南侧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市**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扩容工程位于**省**市**区****产业集聚区西南侧,现状污水处理能力为0.6万m3/d。项目投资3430.40万元,扩容工程采用“粗格栅+提升泵+调节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2O+MBR膜+消毒”处理工艺,扩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6万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杨梅镇
联系人:潘志威
联系电话:****8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街西环路1502号8栋216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81****0874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单位:****
2025年 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