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塔尔浪一带1号高纯石英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出让公告(ALTTKQZB-2025-2)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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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维吾尔自治区矿产**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市塔尔浪一带1号高纯石英矿普查探矿权,并委托******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市******局

(二)交易平台

名称:**阿****交易中心

住所:****市团结南路211号

(三)交易机构

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探矿权名称

面积(km2)

勘查矿种

地理位置

区块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出让年限

出让收益

备注

****市塔尔浪一带1号高纯石英矿普查探矿权

11.44

高纯石英

**市

经度 纬度

1,87°30'07",47°56'39"

2,87°31'23",47°56'38"

3,87°34'07",47°55'28"

4,87°34'07",47°54'08"

5,87°33'27",47°54'08"

6,87°30'07",47°56'12"

普查

按技术投标方案确定

5年

参照《****征收办法》执行

1.起始价115万元;

2.本次招标设置标底;

3.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意向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名单的;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近3年以来,存在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矿业权中标通知书》《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行为,或存在其他矿业权交易违约行为的;

5.****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四、公告时间、申请方式及获得招标文件的途径

(一)公告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二)申请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6日,上午10:30至下午18:30(**时间,下同),在**市******局递交申请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三)申请方式:只接受投标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四)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6.**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主体”“异常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7.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公司代码;

9.不存在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的承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不存在被吊销勘查或开采许可证的情形、无涉黑涉恶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记录,未受到安全环保等行政处罚,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承诺。

10.报名费2000元的汇款凭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无单位盖章的;

3.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

4.未按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写的;

5.内容不全或关键词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五、出让方式及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出让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00至11:0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00。

(四)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1:00。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市团结南路211号(**阿****交易中心)

六、资格审查

****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予评标。

七、确定中标人标准、方法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从投标报价、勘查方案、开发规划、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绿色矿山建设、产业规划、社会责任等方面,采用综合评标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二)结果公示:在自然**部网、**地区公共**交易网、****地区行政公署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确定中标人后,由交易机构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关于规范政****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规定的标准向交易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

(五)以中标人不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确定最终探矿权成交价,公示无异议的,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中标人参照《财政****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六)中标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出让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重新组织招标或选择其他方式交易。

(八)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中标人保证金于缴纳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招标活动中止或终止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人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供投标人参考。因掌握地质信息、资料量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而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策法规变化,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按规定执行。因产业政策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转采的,投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技术投标方案提出的勘查技术要求、工作部署、绿色勘查、开发规划、绿色矿山建设、社会责任等内容落实,在出让合同中明确。

(五)投标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异议处理

(一)除招标公告要求外,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相关资料若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材料,即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认可。

(二)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机构予以澄清、说明;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开发进度及建设要求

1.中标人须在取得探矿权后2年内完成勘查工作,并依法转采;转采后2年内按照绿色矿山建成达产达效。

2.达产后2年内建成下游产业及深加工产业链。

(二)意向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中标人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2.中标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中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勘查、开发活动,应注意如下事项:

1.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2.本次对出让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要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预估,做好出让区块内既有道路、管线等设施保护;

3.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地质环境保护,落实绿色勘查。

(六)本次探矿权招标出让事宜可浏览:

1.自然**部网站:https://www.****.cn/

2.**地区公共**交易网:http://www.****.cn/

3.****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s://xjalt.****.cn/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078

孙 丽 151****3519

马 婧 183****1816

监督电话:0906-****156

****

******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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