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县中张镇石村杨北组,拟征收土地面积0.3887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土地储备,征收土地按《**县2025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五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4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政府组织实施,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4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树木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政府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