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工作,****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发〔2025〕129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发〔2025〕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组织开展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试点、先打后补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动物疫病监测净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助等相关工作。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创建、引导支持、监测净化等措施,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制机制,确保春秋季防疫检查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除布病外)达到70%以上,养殖场户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严格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感染,保障畜禽养殖健康稳定,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同时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动物防疫由重点控制向全面净化转变,推进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实施内容
(一)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99.14万元
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包括四部分: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试点、先打后补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
1.强制免疫疫苗补助
该部分项目资金62.5万元,主要****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开展,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效果。****农业农村厅《**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3—2025年)》(陕农函〔2023〕8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优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措施的通知》(陕农发〔2025〕6 号)文件要求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对我县符合条件、自****养殖场户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实施强制免疫采购的疫苗进行“先打后补”项目资金补助。根据规定,2024年度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结转资金50.728万元将用于今年项目建设,今年项目结余资金将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2.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试点
该部分项目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对承担强制免疫注射的主体(第三方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完成****养殖场的强制免疫注射、动物免疫档案建立等任务予以补助,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建设工作。具体****政府服务采购,用于完成2025年秋季防疫散养环节的强制免疫工作任务,以强化疫病防控薄弱环节,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3.“先打后补”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
该部分项目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密度检测等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中购置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禽流感、布病、狂犬病等免疫效果监测试剂(盒)、兽医实验室药品、耗材、废弃物收集处理物资和服务;用于疫病防控人员在采样、监测时感染人兽共患病风险防护所需防护用品购买和人身体检、安全保险等。确保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合格率及防疫人员人身安全。
4.重大动物强制扑杀
该部分项目资金0.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相关补助政策标准,对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全县布病监测中发现的16只阳性羊只养殖户给予羊只扑杀补助。每只羊补助500元,共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补助比例为80%,共0.64万元。
(二)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动物防疫资金20.16万元
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动物防疫项目包括三部分:分别是动物疫病监测净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助。
1.动物疫病监测净化
该部分项目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布病、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净化工作,****实验室的水电供应等正常运转经费,维护好设施设备,采购布病、非洲猪瘟等诊断试剂和耗材,完成8000份以上样品检测任务等补助。完善实验室设备资料,做好实验室工作的延续开展。
2.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
该部分项目投资15万元。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用于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制作版面、横幅等方面,投入2万元。在全县广泛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养殖场户主动担负起防疫主体责任。二是做好疫苗冷库、防疫物资库及相关贮存设备的维修维护,投入1万元,以保障强制免疫和应急贮备疫苗以及防疫物资的安全。三是采购一批注射器具、消毒药品用品、防护用品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专用物资投入5万元,为搞好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是组织冷链运输发放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投入1万元,以保障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正常进行。****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形式,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狂犬病、非洲猪瘟等强制免疫和监测净化所需样品8000份的采样工作投入6万元。
3.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助0.16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相关补助政策标准,对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全县布病监测中发现的16只阳性羊只养殖户给予羊只扑杀补助。每只羊补助500元,共0.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补助比例为20%,共0.16万元。
三、时间安排
项目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1.****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动物防疫站站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防疫站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落实项目责任,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人管理,实行项目资金报账制度和公开采购制度,严格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和投资效果。
3.加强人员管理,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特别是对于人员加强规范化操作培训学习,并运用多种手段提高相关人员对规范化制度落实的自觉性,保证项目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