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浮游植物智能分析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勘测局官网 http://www.****.cn/”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于2025年10月11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采购浮游植物智能分析仪项目
3.预算金额:38万元。
4.最高限价:3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市**中路131号14****设计院)三楼315室,邮件报名****@qq.com
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携带或发送邮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确认函原件或扫描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中路131号14****设计院)二楼22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0514-****535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本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竞标的权利,并保留有关解释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勘测局官网http://www.****.cn/”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提供正本扫描件PDF版标书存U盘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纸质标书一同递交,U盘上需贴上单位名称标签),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行、市财政局、****中心****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政府采购中标****政府采购合同,****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om)”****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6653。
7、****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汶**路6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8****6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中路131号
联系方式:185****1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刘英
联系方式:185****1196
日期: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