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2026年9月16日拟对泉州市六联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福建-泉州-惠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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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无
发布机构:****管理委员****服务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6
【生态保护】****管理委员****服务局2026年9月16日拟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9-16 14: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委员****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阳光村**路大**北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益琨(**)****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园镇阳光村**路大**北侧,为白沙片区拆迁建筑垃圾临时加工处理点,时限至2026年2月12日。项目租****制品厂的闲置厂房,总租赁用地面积约23926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m2,拟聘职工人数20人,其中10人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回收利用建筑垃圾4.5万m3(即年产石子3.6288万吨、石粉2.4192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用水中的水雾喷淋装置用水、雾炮喷淋用水、厂区道路降尘用水以蒸发形式损耗,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大气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喂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物料传送粉尘,装卸粉尘、堆场扬尘及车辆运输扬尘。

项目破碎、筛分设置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厂房内设置水喷雾装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袋式除尘器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拟在输送带物料或成品下落点处设置喷雾装置,物料传送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雾喷淋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堆场拟采用防尘网临时遮盖,堆场粉尘经高压雾炮水雾喷淋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车辆运输粉尘经采取洒水抑尘、车斗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环境:项目噪声源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严禁随意倾倒、弃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28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于2025年6月6日在**环保网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9958

地址:泉****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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