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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6 15:14
为认真贯彻落实豫人社办〔2025〕35号文件精神,根据驻****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局****税务局《关于转发《******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心预审,**市新****公司、**市****公司、****事务所等48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42530元(附件)。****开发区第一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经济开发区城****保险中心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396-****1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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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