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铁矿破碎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鄂博******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铁矿破碎站建设项目位于**自治区**市**鄂博******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总设计规模为100万t/a ,其中混合井小块干抛系统生产能力60万t/a、 主斜井小块干抛系统生产能力40万t/a。购置破碎机、磁选机等设备生产干选精矿及干选废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彦瑞
联系电话:155****011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马梦迪
联系电话:151****973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述;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排污总量控制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时反映有关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