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9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镇雄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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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9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3332、0871-****7476、0871-****6553****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广福路1002号 传真:0871-****3304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

**省**市镇**泼机镇庙山村(王家院子厂址)

****

中环科力****发展中心

****拟在**市镇**泼机镇庙山村(王家院子厂址)建设**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煤矿及洗选厂产生的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煤作为燃料,可解决其固废处置难题;****电厂,设计利用时数为5000小时,投产后可缓解**市500kV下网负荷压力,全部电力电量可在**市就近消纳。项目建设规模为2×35万千瓦超临界CFB(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已取得****委员会核准(云发改能源〔2024〕253号),计划于2027年建成投运。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SO2、NO2、TSP、PM10、PM2.5、Hg、NH3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在二类区的占标率小于30%,在一类区的占标率小于1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SO2、NOx的网格点1小时最大贡献值出现超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工业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等全部分质处理后回用,项目正常及非正常工况下循环冷却排水均能够达标排放,外排循环冷却水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根据地表水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废水正常及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泼机河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的排污口、排污口下游2km、二龙关等断面COD、总磷、氯化物、硫酸盐、全盐量、氨氮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不改变泼机河原有水质类别,泼机河受循环冷却水排放影响均可接受。

3、地下水:项目为Ⅲ类项目,地下水进行三级评价;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事故水池、储油罐区、燃油泵房、含油废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能力不低于导则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吸收塔、脱硫系统及脱硫废水处理区、卸煤厂房、煤库、尿素站、浆液循环泵房及事故浆液箱、机组排水槽、酸碱储罐、循环水泵房、综**泵房、****处理站、****处理站、非经常性废水池、灰库、渣仓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能力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循环冷却塔、转运站、煤仓间、破碎室、推煤机库、锅炉房、除尘器、引风机、制氢站、办公生活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了防渗、防漏及事故应急措施,正常工况条件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冷却塔、风机、各类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设置隔声屏、隔声罩、冷却塔设置消声垫、加强绿化等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叠加声环境质量现状背景值后,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地面漫流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重金属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和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盐酸、硫酸、次氯酸钠、废机油等;主要风险源为柴油、盐酸储罐、危废暂存库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为了保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储运系统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煤转运站、煤库、碎煤机室、煤仓间、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等均为全封闭,并配备粉尘收集系统及布袋除尘器,粉尘全部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经15~59m排气筒排放。

(2)锅炉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两台锅炉各采用1套低氮燃烧器+炉内脱硫+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共用一根210m高,内径8.2m排气筒。烟尘、SO2和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标准要求,烟尘、SO2和NOx达到《****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超低排放要求。

(3)无组织废气:

建设全封闭卸煤站,除原料运输车辆进出外其余时间关闭闸门,卸煤过程采用洒水及喷雾抑尘,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条形煤场全封闭,内设洒水及喷雾设施;输煤转运点、粗破、细破等产尘点均全封闭,并设负压集气设施;柴油储罐呼吸气采用膜回收+柴油回收处理;厂外运输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燃料与固废,避免撒漏和扬尘污染;利用处理合格后的脱硫废水对粉煤灰等易扬尘固废进行增湿,减少运输途中粉尘逸散;厂内设置洗车设施,运输车辆出厂**行清洗。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一套50m3/h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反渗透浓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再生废水和过滤器反洗排水等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处理工艺为pH调整+絮凝+混凝+斜板澄清+中和;含煤废水经沉淀+絮凝+离心澄清+过滤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要求,返回复用水池;脱硫废水采用预澄清+脱硫废水一体化工艺处理,经混凝、沉淀、澄清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车间排口标准后溢流进入**箱,用于厂区内干灰、干渣调湿利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等;初期雨水经管网收集至初期雨水池,依托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事故水池、储油罐区、燃油泵房、含油废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能力不低于导则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吸收塔、脱硫系统及脱硫废水处理区、卸煤厂房、煤库、尿素站、浆液循环泵房及事故浆液箱、机组排水槽、酸碱储罐、循环水泵房、综**泵房、****处理站、****处理站、非经常性废水池、灰库、渣仓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能力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循环冷却塔、转运站、煤仓间、破碎室、推煤机库、锅炉房、除尘器、引风机、制氢站、办公生活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了防渗、防漏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制定监测计划,对厂区的地下水、土壤定期监测,发现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订货时,采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噪声要求,并与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对噪声大的转动机械,控制其噪声等级;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设置隔声屏、隔声罩、冷却塔设置消声垫、加强绿化等降低噪声污染。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

2024年5月24日,****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2024年6月19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补充发布了项目环评一次公示;2025年2月17日至2月28日,****政府网站开展了网络公示,于2月19日及2月21日在国家级报纸《国际商报》同步开展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月26日及2月27日在**本地报纸《**日报》同步开展了两次报纸公示,在镇**、**市**区、**县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2025年3月20日、21日在《**日报》补充开展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5年4月8日、6月19****村委会组织召开了两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座谈会;评价期间对评价范围涉及的镇**塘坊镇、泼机镇敏感点、**市**区、**县敏感点公众开展了问卷调查。公众参与全过程对提出质疑、意见、建议的公众均进行了解答及回复,最终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均无反对意见。

2

******公司

年处理10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再生**综合回收项目(一期工程)

****园区大宗固废循环经济片区

******公司

******公司

项目****园区大宗固废循环经济片区。项目建设富集回转窑生产线2条,氧化焙砂窑生产线2条,流态化焙烧炉生产线2条,锌回收密闭电炉6台,锌提纯精馏系统1套,稀贵金属综合回收生产线1条以及配套的仓储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于2022年4月13日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颗粒物、二氧化硫、铅、汞、硫酸雾、氮氧化物、二噁英类、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氯气、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SO2、NO2、PM10、PM2.5、TSP、氯化氢、氟化物的网格点1小时最大贡献值出现超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回用,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部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回用于水淬渣系统、烟气洗涤脱硫等)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水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镍、总铬、总铊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中表2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中浓度限值进行控制,其他指标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标准;生活污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3、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综合回收系统(锗提取厂房、氧化锌生产厂房、铟电解厂房、锗铟萃取厂房、综合回收厂房、MVR蒸发厂房)、富集回转窑系统、锌回收密闭电炉系统(干渣池、冲渣池、沉清池)、1#原料库、2#原料库、3#原料库、4#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盐库、污水处理站、回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富集回转窑系统(回转挥发窑、脱硫系统)、氧化焙烧窑烧系统(焙烧窑、窑尾沉降室)、锌回收密闭电炉系统(原料库、密闭电炉)、流态化焙烧炉系统(流态化焙烧炉)、锌提纯精馏系统(硬锌蒸馏炉、精馏塔、精锌库)、锌焙砂库、液氯库、****泵站、化验室、循环冷却水池、电炉环境烟气收尘、烟囱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富集回转窑系统(配电室、休息室、风机房)、锌提纯精馏系统(配电室)、总降压站、门卫室、地磅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其中,1#原料库、2#原料库、3#原料库、4#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盐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采取了防渗、防漏及事故应急措施,正常工况条件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项目噪声源包括各类风机、泵、破碎机、球磨机、起重机、输送机、振动筛、压滤机、油压机、空压机、冷却塔及其它配套设施。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园区,为3类声功能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重金属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和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HW23含锌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硫酸铜、260#煤油、氢氧化钠、硫酸、盐酸、液氯、天然气、20#轻柴油、P204、SO2、NO2、二噁英及铅、镉、砷、铬、锡、汞、铊、锑、氯化氢、硫化氢、废机油等;主要风险源为富集回转窑、氧化焙砂窑、流态化焙烧炉、电炉、精馏塔、危废暂存库、1#~4#原料库、盐酸储罐、硫酸储罐、液氯库、污水处理站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为了保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配料粉尘G1-1

富集回转窑配料、上料、卸灰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经8#排气筒(高20m,内径1m)排放。

(2)1#、2#富集回转窑废气G1-2

1#、2#富集回转窑系统焚烧废气分别经SNCR脱硝-窑尾沉降室─余热锅炉─冷却烟道─袋式收尘器─SCR脱硝─湿式洗涤─三级碱洗脱硫─电除雾措施后共经60m高的1#排气筒排放。

(3)富集回转窑窑渣水淬废气G1-3

富集回转窑窑渣水淬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SO2,经碱洗喷淋塔后由7#排气筒(高20m,内径1.2m)排放。

(4)氧化锌焙砂窑配料及上料系统废气G2-1

1#、2#氧化锌焙砂窑配料及上料过程产生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经9#排气筒(高20m,内径1.2m)排放。

(5)氧化锌焙砂窑烟气G2-2

氧化锌焙砂窑过程产生废气经SNCR脱硝-沉降室─湿式喷淋沉降-2级湿式喷淋除尘─两级碱洗─电除雾后共经2#排气筒(高60m,内径1.4m)排放。

(6)流态化焙烧炉配料及上料、卸灰系统废气系统废气G3-1

1#、2#流态化焙烧炉配料及上料、卸灰系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经10#排气筒(高20m,内径1m)排放。

(7)流态化焙烧炉烟气G3-2

1#、2#流态化焙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及换热器─湿式喷淋沉降─2级湿式喷淋除尘─两级碱洗-电除雾-SCR脱硝后共经3#排气筒(高60m,内径1.4m)排放。

(8)电炉配料及上料系统废气G4-1

电炉配料及上料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尘经9#排气筒(高20m,内径1.2m)排放。

(9)焦炭干燥废气G4-2

焦炭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经9#排气筒(高20m,内径1.2m)排放。

(10)电炉环境集烟废气G4-3

电炉环境集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b、Cd、As、Hg、Cr、Sn、锑、铊,经袋式收尘器/淋洗塔处理后经4#排气筒(高45m,内径1.8m)排放。

(11)锌精馏系统废气G5

锌精馏系统废气(包括加热燃烧废气及精馏环境集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Pb、Cd、As、Hg、Cr、Sn、锑、铊、NH3,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冷却烟道+袋式收尘器收尘后经5#排气筒(高45m,内径2m)排放。

(12)综合回收搅拌槽废气G6

综合回收搅拌槽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氯气、SO2、颗粒物、硫酸雾、VOCs、NOX、硫化氢,项目综合回收废气废气经内径1.8m,25m高6#排气筒排放。

(13)化验室废气G7

化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氮氧化物计)、氨气,碱洗塔洗涤后经11#排气筒(高15m,内径0.6m)排放。

(14****处理站废气G8

****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碱洗塔洗涤后经12#排气筒(高15m,内径0.4m)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铅、汞、硫酸雾可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排放限值要求;参照《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二噁英、砷、锡、镉、铬可满足要求;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氯化氢、氟化物、氯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要求;化验室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

(15)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原料装卸、备料、给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各类炉窑进料口、出料口、溜槽等逸散烟气。针对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了如下措施: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主要原料装卸、备料、给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各类炉窑进料口、出料口、溜槽等逸散烟气。

项目原料全部采用封闭料仓、料棚、料库储存,大宗物料及煤等燃料采用封闭式皮带运输,需用车辆运输的粉料,采取密闭措施,且配备雾炮机对原料卸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控制。在回转窑进料口、出料口、排渣等出料口设置了集气罩及除尘器、脱硫设施,原料进料、产品均采用封闭通廊输送,各水淬渣、脱硫渣库均设置为封闭厂房。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富集回转窑渣水淬及磁选系统排污水、电炉炉渣冲渣系统排水、其他废气洗涤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容积24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自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量部分回用至水淬系统补水其余进入本次项目****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产水进入回用水系统厂区内回用,项目富集回转窑、氧化锌焙砂窑、流态化焙烧炉烟气洗涤脱硫洗涤系统排水,进入综合回收后,经过除重除杂后最终浓盐水进入MVR蒸发系统处置后冷凝水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化学水站浓水、余热锅炉排水等清净下水,作为项目烟气系统及冲渣水淬系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综合回收系统(锗提取厂房、氧化锌生产厂房、铟电解厂房、锗铟萃取厂房、综合回收厂房、MVR蒸发厂房)、富集回转窑系统(窑渣水淬磁选系统、冲渣池、沉淀池、循环池)、氧化焙烧窑烧系统(淋洗沉降室)、锌回收密闭电炉系统(干渣池、冲渣池、沉清池)、盐库、1#原料库、2#原料库、3#原料库、4#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回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富集回转窑系统(回转挥发窑、脱硫系统)、氧化焙烧窑烧系统(焙烧窑、窑尾沉降室)、锌回收密闭电炉系统(原料库、密闭电炉)、流态化焙烧炉系统(流态化焙烧炉)、锌提纯精馏系统(硬锌蒸馏炉、精馏塔、精锌库)、锌焙砂库、液氯库、****泵站、化验室、循环冷却水池、电炉环境烟气收尘、烟囱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中,1#原料库、2#原料库、3#原料库、4#原料库、富集回转窑系统(窑渣水淬磁选系统中的窑渣磁选尾渣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对厂区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并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减震、消声、隔声;全厂加强厂区绿化。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

******公司于2022年4月13****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5****政府网站、**日****村委会公示栏粘贴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在上述网络公示、粘贴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评价期间建设单位通过在项目周边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现场征求公众意见,发放团体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48份,收回48份。无反对意见。

2024年10月11日,****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报批前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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