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九批(四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九批(四次)”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九批(四次)
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设备明细):
见招标公告
3、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9月16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6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包:矿用钻孔定点取样装置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437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日进行交货
综合得分:80.41
第二中标候选人:**梅****公司
投标报价:3458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进行交货
综合得分:71.5
第三中标候选人:**冠宏****公司
投标报价:3479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进行交货
综合得分:63.09
5、公示期: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8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2025年9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大道47号
联 系 人:孙鑫
联系电话:166****7798
业主单位:******公司****管理处)
地址:**省**市**区矿工中路21号
联系人:洪朴
联系电话:0375-****977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375-****573
邮 箱:****@hnzpzb.cn
赵先生 0375-****570
财务电话:0375-****620
平台技术电话:152****0901 15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