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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日-5****环境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 **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 1 | ****关于**市******公司年产30万立方多项砖及多功能生态营养修复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68号 | 2025年9月2日 |
| 2 | ****关于**铭恩****公司年产100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69号 | 2025年9月2日 |
| 3 | ****关于**金源阳光伏****公司**市10.5****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70号 | 2025年9月5日 |
| 4 | ****关于**市****公司收集废矿物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71号 | 2025年9月5日 |
| 5 | ****关于******公司危废收集暂存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72号 |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