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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现将《关于**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一期200兆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批复》(哈**规划便〔2025〕976号)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附件:下载976-关于**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一期200兆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批复(哈**规划便〔2025〕976号)
(联系人:仲文秀;联系电话:045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