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保障厅 ****信息化厅 ****政府****委员会 ****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批**省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2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闽人社函〔2025〕20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估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向申****事业单位、央属在榕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报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把关,并商同级工信、国资、工商联、人才办等单位共同做好审查推荐工作。
二、工信部门应积极动员公布的现有龙头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国资部门应发动国有企业带头申报。工商联应指导会员企业积极申报。所有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推荐申报。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请于9月19日前将推荐函、申报书、推荐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档和PDF格式扫描电子版以及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电子版等材料报发送市人社局,同时将推荐函、申报书纸质版报送市人社局。相关附件电子版可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 系 人:林 艳 杨晓伟,联系电话:0591-****1195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建设处(东部办公区1号楼923 室 )
附件:******保障厅 ****信息化厅 ****政府****委员会 ****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批**省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 ****信息化局
****政府****委员会 ****联合会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现将《******保障厅 ****信息化厅 ****政府****委员会 ****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批**省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2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闽人社函〔2025〕20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估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向申****事业单位、央属在榕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报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把关,并商同级工信、国资、工商联、人才办等单位共同做好审查推荐工作。
二、工信部门应积极动员公布的现有龙头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国资部门应发动国有企业带头申报。工商联应指导会员企业积极申报。所有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推荐申报。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请于9月19日前将推荐函、申报书、推荐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档和PDF格式扫描电子版以及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电子版等材料报发送市人社局,同时将推荐函、申报书纸质版报送市人社局。相关附件电子版可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 系 人:林 艳 杨晓伟,联系电话:0591-****1195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建设处(东部办公区1号楼923 室 )
附件:******保障厅 ****信息化厅 ****政府****委员会 ****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批**省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 ****信息化局
****政府****委员会 ****联合会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