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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狮山 商务创新区数创国际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钢筋精细化 管理付款方式招标的补遗 招标编号:ZTJG-SD-狮山数创-其他-2025-0024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分包合同条款4.3.1条钢筋精细化管理服务费(1)以及投标函合同文本类的付款方式: 钢筋精细化管理服务费:乙方进场之日起,每6个月甲乙双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盘点,以双方确认的盘点数据计算,按照计算费用的60%进行支付(若出现盈余率为负数,按照减少部分钢筋工程量乘以含税单价进行双倍处罚,罚款应在盘点结束后30日内交齐;若出现 0≤盈余率≤6%暂不处罚);项目主体封顶3个月内按照计算费用付至70%(若出现盈余率为负数,按照减少部分钢筋工程量乘以含税单价进行双倍处罚,若出现0≤盈余率≤6%则按照 4.2.1中结算原则视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 0-10万元处罚;罚款在盘点结束后30日内交齐),配合甲方完成总包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100%。 现修改为: 钢筋精细化管理服务费:乙方进场之日起,每6个月甲乙双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盘点,以双方确认的盘点数据计算,按照计算费用的60%进行支付(若出现盈余率为负数,按照减少部分钢筋工程量乘以含税单价进行双倍处罚,罚款应在盘点结束后30日内交齐;若出现 0≤盈余率≤5%暂不处罚);项目主体封顶3个月内按照计算费用付至70%(若出现盈余率为负数,按照减少部分钢筋工程量乘以含税单价进行双倍处罚,若出现0≤盈余率≤5%则按照 4.2.1中结算原则视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 0-10万元处罚;罚款在盘点结束后30日内交齐),配合甲方完成总包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