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我院拟受理****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设立,注册地址汉十高速公路与**连接处,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并****协会,且具备二级管理人以上资质的管理人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有丰富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及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办理本案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常驻债务人住所地人数不得少于2人;
4.申报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不得超过2件,并且愿意垫付本案所有破产清算费用;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资质、执业人员等;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的管理人团队基本情况,包括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团队执业经历和业绩、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办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个案工作的特点、难点、亮点及经验;
4.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初步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主要预案等;
5.申报机构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申报机构正在担任管理人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数量和进展情况;
6.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初步报价方案,包括管理人报酬的报价和可接受折扣范围等;
7.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包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存在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当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委员会监督;自愿承担无报酬或低报酬风险;自愿从应得报酬中预留10%作为信访保证金,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破产清算过程中相关事宜导致发生上访、信访或群体性事件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整理装订成册并签章后,由申报机构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指定联系人报送(邮寄)一式五份,并备好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报名期限截止日期2025年9月22日
报名地点:**省****
地址:**省**市人民路19号
联系人: 唐东
联系电话:135****1886
五、审核和选定方式
1.在报名期限届满后,****委员会将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展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根据申报机构的家数,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选取3-5名申报机构为本案管理人入围候选人;
2. 对评选出的中介机构,由本院司法技术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进行随机摇号,选取本案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一名。若提交材料的申报机构少于三家,直接报送随机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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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