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水厂取水口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取水规模为12万m3/d,取水水源为浔江,取水泵站设计取水流量为1.666m3/s。取水点位于浔**岸**市木圭镇祝兴村大塘口附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取****泵站****泵站由进水管、竖井和启闭机房三大部分组成),****水厂的网格絮凝沉淀池。取水口进口及顶部设有拦污栅,进口通过引水渠连接河道。输水管线采用埋管方式,总长为8.35km,管径为0.9m,双管布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15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9 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9月19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成员单位:中交一****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玖仟贰佰柒拾万零壹仟零壹拾壹元陆角陆分(¥****1011.66元) | ||||||
| 工期 | 39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王文科(注册编号:津112********02406,身份证号:622323********083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虓(证书编号:津**C2(2020)****333;身份证号:210213********9118); 杜景率(证书编号:津**C2(2020)****698;身份证号:130924********053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1、**市****公司扩建改造工程; 2、沙井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 3、**市玉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管道项目(文体南路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城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EPC)。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玖仟贰佰柒拾肆万零陆佰伍拾伍元玖角壹分(¥****0655.91 元) | ||||||
| 工期 | 39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建学(注册编号:桂145********01296,身份证号:452331********065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龚文康(证书编号:桂**C3(2019)005327;身份证号:450104********0519); 梁玉传(证书编号:桂**C3(2017)****557;身份证号:450621********141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1、**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三标段; 2、**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省****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玖仟贰佰柒拾陆万零肆佰柒拾元叁角伍分(¥****0470.35 元) | ||||||
| 工期 | 39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林伟民(注册编号:闽135********06159,身份证号:352624********10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上官芸青(证书编号:闽**C3(2014)****299;身份证号:350481********0522); 方杰(证书编号:闽**C3(2019)****299;身份证号:350821********082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滨河路(西一环)道路工程II标段 2、北环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II标段)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www.c hinabidd ing.****.c 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招标办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06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