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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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国家级******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监理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6 16:14】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国家级******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监理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新增第11条“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10.11“本项目工程规模包括对国家级******处理厂核心商务西街下游至浦滨路缺失污水主管及吉庆路下游至**污水主通道缺失污水主管进行连通,同步进行智慧排水系统的建设,施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现场各方面关系等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附件_538774318_341610549.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