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 | ||
| 品目 | 化学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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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6日 15:4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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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0月1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三开标室(**区) | ||
| 预算金额 | ¥54.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伯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1599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府西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16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林业局院内综合楼57#-101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伯永 | ||
| 项目概况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1 10: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
预算金额:54.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是农药生产制造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供应商是农药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10-11 10: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00)前。
2、2025年9月24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5年9月24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16-****1599
地址:****广场10号公寓楼1210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e3f5b22a-15a6-4dff-a582-d4d0f9e3d0ba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区府西路6号
联系人:姚焕钊
联系电话:0516-****1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10号公寓楼1210室
联系人:杨伯永
联系电话:0516-****1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伯永
电话:0516-****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