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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的通知》(内教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2025级新生困难生认**果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学院2025级新生困难生认定名单》。
公示期9月15日——9月19日,共五天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联 系人:
0471-****061(405室)
0471-****242(407室)
电子邮件:****@126.com
****大学****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