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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岚综管办〔2021〕93号)精神,自2021年起对规模种植30亩以上的马铃薯、玉米、水稻种植户给予每亩补助200元,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后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亩以上的种植户给予每亩补助400元。根据申请人申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的函》(岚农函〔2024〕610号)要求,组织所在片区、****服务站联合开展实地测量,实地测量时申报主体全覆盖,测量种植面积采用抽样方式,抽测比例不低于该申报主体申报面积的30%,并对申报材料逐项审核。经审核,****公司、谢可棉、陈纪枝、林刚强4家生产主体或个人符合2025年水稻种植补贴要求,共申报规模种植水稻面积153.03亩,拟补助财政资金30606元。
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电话:0591-****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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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