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2025〕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1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与资**排。
培训任务为培训青年主播高素质农民30人,培训天数不少于7.5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以最后通过验收情况进行结算,培训费用不超过8万元。
二、培训要求。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2025〕68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周农〔2025〕18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培训总学时不少于60学时,其中综合素养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系统录入率100%,参训学员合格率100%,参训学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参训学员参评率100%。同时提供培训工作总结及《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中项目实施的过程性材料,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并提供扫描件。
三、验收内容。
包括检查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培训台账、开班计划、学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教材、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考核结果记录、培训证书颁发情况、系统录入情况、参训学员满意度、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等。
四、遴选范围:包括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民办培训机构。
五、遴选条件
(一)机构资质
1、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二)教育培训**
1、拥有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2、拥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师资;
3、有开展好跟踪服务的稳定团队和能力;
4、熟悉“云上智农”系统录入操作。
5、拥有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基地。
6、具备较好的宣传能力。
(三)组织与管理能力:
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训、管理经验,能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含学员考勤、安全管理、质量评估等),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四)服务意愿与配合度:
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自愿接受并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培训任务。
三、申报材料
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自愿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机构提交报名申请报告并附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随带原件审核。
2、对照《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提供材料。
3、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机构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将以上2、3、4材料装订成册,做好目录并标注对应材料页码。
四、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17点前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县桥南街120号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科教信息****办公室,联系人:李丽春,联系电话:****619。
附件: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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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