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海****公司、
****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比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集团****公司、**海****公司、****公司合并
破产清算案比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川01破39号管字第279号
****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海发集团”)破产清算一案“(2023)川 01 破 39 号”,并于2024年2月4****集团
对**海****公司(以下简称“海发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
“汇发置业”)、**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公司统一简
称“债务人”)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申请,指定******事务所、**衡立泰会计师
****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依法公开比选评估机构对**
海发的资产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商信息
1.海发集团
海发****旅行社。1988年,****政府****小组和**市体制改
革委员会批准,****旅行社****旅行社****公司,1991年5月,经**市
****委员会批准,****集团****公司。海发集团正式成立于1992年9月2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973976B,住所:**市人民北路二段 29 号,法定代表
人:江涛,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境生物研究、微生物生产、污水治理,环保
设备生产及应用;新型建材生产、制品与销售;进出口贸易(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酒店业[限分支机构经营:宾馆、职工食堂、快餐、中餐制售、理发店、美容店、酒吧、茶
座、游艺厅、商场、茶座(棋牌)];工程建设及安装、装修业、劳务及技术输出;国内商业与物资
供销业;客运票务代理销售;摄影器材、相机维修、眼镜销售;租赁业务、商住楼出租、经济信息
咨询、干洗、经营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海发房地产
海发房地产****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成立中外合资**海****公司
的批复》(成建委发〔1993〕房字2号)批准成立。海发房地产正式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5********70799XP,住所:**省**市人民北路二段29号,法定代表人:黄锦
平,经营范围:中高档住宅和非住宅的开发经营。
3.汇发置业
汇发置业成立于1997年5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7140141,住所:**省**
市**区东御街55号,法定代表人:江涛,经营范围:建设、****广场海发商厦(以上范
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二)待评估资产情况
1.****集团****旅行社名下)
序号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1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3栋3单元
3栋3单元1号
510****06005GB00037F****0013
2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3栋3单元
3栋3单元3号
510****06005GB00037F****0013
3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3栋2单元
3栋2单元1号
510****06005GB00037F****0009
4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3栋2单元
3栋2单元13号
510****06005GB00037F****0009
5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3栋2单元
3栋2单元14号
510****06005GB00037F****0009
6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3栋1单元
3栋1单元10号
510****06005GB00037F****0015
7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3栋1单元
3栋1单元14号
510****06005GB00037F****0015
8
**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2栋2单元
2栋2单元18号
510****06005GB00037F****0014
备注:“**区洞子口乡五块石村0号”门牌号现已经变更为“**区玉居庵东路4号”
2.重置成本评估
(1****集团名下的位于**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9****酒店、位于**市**区二环**
三段396号(产权地址为:**区二环**一段18号)西都大厦项目。
(2)海发房地产开发的位于**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9号海发大厦项目。
(3)汇发置业开发的位于**市**区东御街55号海发商厦项目。
二、评估范围
****集团****旅行社名下的8套不动产。
****集团名下位于**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9****酒店、位于**市**区二环**
三段396号(产权地址为:**区二环**一段18号)西都大厦项目的重置成本。
(三)海发房地产开发的位于**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9号海发大厦项目自持未售部分的重置成
本。
(四)汇发置业开发的位于**市**区东御街55号海发商厦自持未售部分的重置成本。
说明:重置成本评****机关要求并以管理人实际委托为准。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集团****旅行社名下的8套不动产进行评估,分别明确其资产市场价值,出具评估报
告;
2.****集团名下位于**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9号46702.87㎡****酒店、位于**市**区
二环**三段396号(产权地址为:**区二环**一段18号)9631.28㎡西都大厦项目分别进行重
置成本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海发房地产开发的位于**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9号海发大厦项目18683.96㎡(测绘面积为
17659.51㎡)自持未售部分进行重置成本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汇发置业开发的位于**市**区东御街55号海发商厦项目19082.12㎡自持未售部分进行重置成
本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5.管理人查明和委托的其他资产以及管理人根据案件情况要求的其他与评估相关的专业服务;
6.最终工作内容由管理人出具的清单列定。
(二)工作要求
1.参选机构及派驻本项目人员应具有上述工作内容所涉评估经验及资质;
2.参选机构被确定后应立即入场进行不动产资产清点及符合出具资产过户税费清算所需的项目资产
重置成本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参与比选的资格条件及评审
(一)参与比选机构的资格条件
1.参选机构应具有提供评估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应当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评估
一级资质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委托工作所需资质;
2.本公告发布之日,参选机构应当****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单中所属地区为**省成
都市的中介机构;
3.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机关、监管机构、人
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处分或存在其他不良记录,未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承诺
书;
4.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省**市范围内至少完成过一件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的不动产及土地增值
税清算涉及的核定扣除项目评估工作;
5.与本案不具有利害关系,并提供承诺书。
(二)管理人的评审标准
管理人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同时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参选评估机构为评审对象;
2.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分表》;
3.无机构报名的情况下本次比选作废,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确认该机构为本案评估机构。两家
及两家以上机构报名的由管理人根据评审标准及方式进行评分,得分高者为当选机构,得分第二的
机构为备选机构。当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或拒绝立即入场开展工作的,管理人将直接与备选评
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五、服务费用
参与机构的报价为完成管理人委托事务的全部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评估工作人员的费用、
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
六、违约责任
当选机构如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 1000元,出现二次逾期情况,或者
出现逾期后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当选机构
应当退还管理人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未支付的不得再请求支付),并支付违约金。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工作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报名机构公
章),以备管理人比选评定: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从事破产评估工作业绩介绍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
章);
3.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有效资质证书(包括房地产估价资质、一级评估资质等);
4.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资质信息(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人民法院所属地区为**省**市的中介机构名单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
位公章);
6.报价函(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报价函需载明同意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评估费用的支付时
间);
7.承诺书【承诺事项:(1)评估机构与本案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2)承诺依法依规并按照管理
人要求开展工作,完成本公告所示全部工作内容;(3)当选后即刻进场开展工作;(4)同意本公
告所涉违约责任;(5)承诺提交材料属实】;
8.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必须包含:(1)拟派出服务团队及团队人员介绍;(2)包含本项目工作
计划、工作流程、对接方式等内容的工作方案;(3)申报单位规模及荣誉(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
协会最近三年的综合评级)等】;
9.业绩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八、比选方式
1.报名结束后,管理人将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选;
2.管理人将中标的评估机构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管理人将依法与中标的评估
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九、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将材料密封后直接向管理人提交或邮寄;
2.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17:00****办公室前台实际收到纸
质密封的书面报名材料为准,邮寄报名材料的单位需关注邮寄送达情况并及时联系管理人);
3.管理人联系人与地址:**市**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101******事务所,联
系人:谈律师、杨律师;联系电话: 186****0447、198****8184。
****
**海****公司管理人
****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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