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宁夏-吴忠-盐池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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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300017/2025-00152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9-16
时 效:
有效
文 号:
吴水审发〔2025〕47号
标 题:
**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水审发〔2025〕47号

****:

你公司《关于〈**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位于**县**堡镇境内,属**项目。2025年7月2日,****委员会以宁发改电力审发〔2025〕130号文对本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座330kV升压站,主变容量(1×300+1×450)MVA,电压等级330/35kV;修建进站道路460m及附属设施。

项目总占地4.32hm2,其中永久占地3.63hm2,临时占地0.69hm2,占地类型为旱耕地0.96hm2,其他草地3.36hm2。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量11.42万m3,回填11.42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8853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4726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工,2026年6月建成,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32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及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155.1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32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务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印发

**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位于**县**堡镇境内,属**项目。2025年7月2日,****委员会以宁发改电力审发〔2025〕130号文对本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座330kV升压站,主变容量(1×300+1×450)MVA,电压等级330/35kV;修建进站道路460m及附属设施。

项目总占地4.32hm2,其中永久占地3.63hm2,临时占地0.69hm2,占地类型为旱耕地0.96hm2,其他草地3.36hm2。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量11.42万m3,回填11.42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8853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4726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工,2026年6月建成,总工期9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五副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6.9℃、降水量350mm、风速3.9m/s;土壤类型为黄绵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项目区内水土流失为中度水力侵蚀,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500t/km2﹒a;项目区属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水务局于2025年8月16日组织召开了《**电投****堡750MW风光同场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32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和植被面积4.32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88.05t。施工期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升压站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升压站区和进站道路区2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升压站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300m3,表土回覆2300m3,土地整治0.91hm2,碎石覆盖0.89hm2,矩形排水沟702m,矩形截水沟264m;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91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15200m2,彩钢板围挡200m,碎石压盖1500m2。

(2)进站道路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20m3,表土回覆120m3,土地整治0.08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08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360m2,洒水抑尘331m3。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及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巡查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升压站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本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155.1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0.71万元,植物措施0.17万元,临时措施14.96万元,监测措施24.60万元,独立费用18.55万元,基本预备费1.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32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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