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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16
| 项目名称 | **市张衡大道(**大道-滨河大道)道路维修工程 | ||
| 建设地点 | 河****中心**北部,**市张衡大道(**大道-滨河大道)道路维修工程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31374.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宋** |
| 联系人 | 甘雨 | 联系电话 | 156****2751 |
| 项目投资(万元) | 7509.7 | 环保投资(万元) | 493.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西起**大道,**滨河大道,道路全长3559.605m,横断面为四块板形式,红线宽65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年限15年,沿线与**大道、申伯大道、理想路、南都路、邓禹路、孔明大道、滨河大道等道路平面相交。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市政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储备能满足建筑垃圾、渣土覆盖需要的遮盖网、毛毡、碎石料等施工现场的砂、土等散料,以及1天内不安排清运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低于施工围挡,并用遮盖网、绿色密目网等进行密闭覆盖,不得出现裸露,粉状类材料需采用封闭性材料覆盖。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依托附近公厕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工产生的弃土运至市政场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运营期间应设置专用分类垃圾桶,设专人对场区内生活垃圾进行清扫,及时清运,应统一收集后,按市政有关部门要求排放。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在声源处使用消声器,消声管;在施工期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的建筑材料。运营期:在项目区内道路两侧种植树木,在建筑周围及部分空地上,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设置块状、带状绿化带、 | ||
| 承诺:**** 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0。 | |||